决于你公司的规模和结构,你可以选择聘用一些人来创造内容。或者,你也许需要用集中的或汇聚的、共同创造的、获得许可的或用户原创的内容来充实你自己的内容。显然,在更大组织里,包括一些我们进行过简要介绍的公司,并不是由某一个人来完成内容的创建、再改进、再完善的,然后到第二天早晨再起床、上班,干同样的事情的。
  因此,内容创造者应当归入组织的什么部门?如果你聘用了写手、编辑或其他的创建者来创造内容,你应当寻求什么?别的内容,比如在别处发布的集中的材料怎么样?授权内容怎么样?共同创造的或用户原创的内容怎么样?

ategy for the Web (NewRiders Prss出版公司,2009年)中写道:“当你花时间去真正了解你的受众,以一种你独有的风格,创建特别针对他们或是关于他们的内容;接下来,以互动和激励的格式来传播你的内容;那么,你就是在传播某种类型的用户体验,最后会使人们再次访问你的内容,寻求更多的东西。”

 
  你是否自己在从事内容的创造,还是向为你创造内容的别的人提供鼓励,都是如此。(顺便提一下,即使你从来没有在某一页面上留下只言片语,你从本书中学到的规则,也将有助于你向别人清楚地表述,你希望他们创造些什么,并且更有效地管理内容创造的过程。)